韓國行的開銷
只能用一句話,搶錢啊!!
從之前出國玩,從沒玩過自費的開銷跟團費一樣多的。
算一下帳後,才發現真是貴的咧。
亂打秀 40000 * 2 = 80000 (台幣三千多)
租雪具 18000 * 2 = 36000,租雪鏡 10000 * 2 = 20000,買手套 10000 * 2 = 20000 (總計合台幣三千多)
歐米鴨給 60000 (台幣兩千多)
汗蒸幕 1400 * 2 = 2800
這樣上飛機前換的22萬韓元就已經飛了,還沒算進人蔘粉。
上街的戰利品跟以上的東西比起,根本微不足道。
兩個頭飾10000,一條皮帶16000,一條褲襪10000,一件衣服10000,小手錶8000,吃的小點心2000+2000+…,絕對是相對的零。
導遊說好喝的便利商店香蕉牛奶,當晚那家店的貨就被本團掃光。

喝完後覺得就是甜而已,香料做成的。一罐nt$40。下次記得,別了。

樂天那晚自理的晚餐點心,一個不加火腿的火腿蛋吐司,好像nt$60。兩人分食之…(口憐啊~~)


汗蒸幕的spa,won$1400


亂打秀的招牌,果然是白鐵製,餐具應該是白金製的吧…一人won$40000


由於飛機落地後手機沒電,手錶沒電,在樂天買的一支錶nt$300多。(怕時間不知道,被團丟包)


維爾第飯店地下街,手癢,打了一次,nt$60多。打到了兩個螢光棒,還是老闆先折過,開了光的。(殘念)


亮晶晶的小花頭飾,因為汗蒸幕那被我搞丟了一個won$500的髮束,被譙到不行。所以給買了亮晶晶的兩個。這個是亮晶晶大花,另一個是亮晶晶小花。


在春川明洞街上,不想擠麥當勞的廁所,所以去kfc買了杯熱巧克力,won$1500。


買完歐米鴨給後,換算回台幣時,看表情就知道了,不用多說。(配音員:厚~~~)


結論: 真的一次就夠了。對了,還有一些當地的蘋果麵包吧。那就算了,被吃光了。



原文出處: 韓國行的開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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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bert30l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